“中国印”设计专利被抢注,北京奥组委面临知识产权最大挑战

2003-12-01

日前,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获悉,北京2008奥林匹克会徽等奥运标志的设计专利已经被“抢注”。该标志面世近半年以来,正面临着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大危机和挑战。

此次奥运标志危机的爆发原因并非是外界普遍关注的商业侵权行为,而是由于奥组委对“奥运标志”专利知识产权维护的意识薄弱所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副部长宫宝珉在第三届中国工业设计论坛中透露,目前北京2008奥运标志的知识产权产生了最大一起“侵权纠纷”事件。北京奥组委在奥运标志的外观设计方面仅申请了商标注册,而忽视了设计专利的保护;目前,该标志的设计专利已经被“抢注”。

目前北京奥组委在奥运标志的宣传和商业化开发上面临了极大的尴尬:虽然其拥有该标志的惟一商标使用权,但在其商标使用上却不得不将向专利权所有者缴付相当的专利使用费用,始终无法成为该标志的完全拥有者。此外,由北京奥组委发布的“奥运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法律效力也将受到一定的挑战;而今天爆发的“侵权纠纷”则可能是关于专利费用划归上的矛盾。

奥运标志的商业价值和人文价值巨大,其商业化开发也一向是业界关注的焦点;如果不能妥善地驾驭“知识产权”这把双刃剑,那么也会遭遇到相应的惩罚。

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权同属于工业产权,是知识产权中最相似、密切的两种权利,分别受到《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保护。一段时间以来,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冲突现象屡有发生。有的企业将他人知名度较高的注册商标用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并以取得的专利权作为挡箭牌,来对抗他人的商标专用权;同样,有的企业将他人设计新颖、创意独特并已取得专利权的外观设计,用来申请注册商标,并以此来对抗他人的专利权。由于现行法律将商标权和专利权的核准和确认分别授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行使,导致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冲突难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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