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烤鸭申请专利,地域性特产也受法律保护

2003-12-01

近日,北京便宜坊将其产品“蔬香酥”烤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专利。为烤鸭申请专利,这在国内还是第一家。

如果申请专利的是一些新产品或新工艺,还不叫人吃惊,但便宜坊申请的是北京的名吃、可以称之为城市名片的北京烤鸭,就很有一番深意了。

北京烤鸭有着悠久的历史,是北京食文化的象征,但这一名牌却属于地域性特产。对地域性特产的保护,一直是专利保护的难点。既然法律规定不允许企业以某一地域为注册商标,也就带来了名牌的泛化。比如烤鸭,目前北京大街小巷的饭馆酒店大都会做烤鸭,都可以打出北京烤鸭的招牌,这就是名牌的寄生。作为北京烤鸭业中的一个企业,既可以享受到这种名牌效应带来的好处,但同样会受到名声受损的株连效应。比如最近一段时间被炒得火爆的金华“毒火腿”,谁能说对自己的产品高度负责的企业就不会受到株连?

为了避免名牌的株连效应,依托于地域性名牌中,再创出自己的特有名牌,既是企业发展的方向,更是避免受到株连的一个明智选择。但这种创新必须要突出自己的企业特色。便宜坊通过创新创制的“蔬香酥”烤鸭,有别于其他北京烤鸭,便是为自己品牌定制的名片。

“蔬香酥”烤鸭因申请了国家专利,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避免了其他企业的仿造,保证其惟一性,因为自己的惟一性可以避免受到株连。只有企业意识到地域性名牌的“双刃剑”性质,才可能走出彻底享受名牌的误区,为自己创造名牌的同时,更是保护地域性名牌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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