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知识产权局将调解程序扩展至所有类型争议

2025-08-08

  2025年6月2日起,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调解程序适用范围扩展至商标和外观设计所有类型的争议,无论是欧盟商标的异议或撤销程序(包含初审和复审程序),还是欧盟外观设计无效程序,当事人均可向EUIPO调解中心申请调解,以友好且有效的方式解决争议。

  调解的主要争议必须涉及当事人的欧盟商标或外观设计权利,同时,更为广泛的替代性争议解决(ADR)框架还允许一并纳入当事人之间涉及的其他知识产权如版权、域名和专利,以及其他相关的未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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