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律师事务所代理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专利无效案胜利
2006-10-1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于近日审查决定,宣告维持ZL02333200.X外观设计专利权有效,由集佳律师事务所顾润丰律师、刘洪勋律师代理的专利权人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获胜。
无效宣告请求人为广东大冶摩托车技术有限公司,其对专利权人为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的一项外观设计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编号为ZL02333200.X,名称为“摩托车大货架(15)”。我公司接受专利权人重庆宗申技术开发研究有限公司委托,代理其进行无效答辩及口审,最终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