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英国专利审查与欧洲专利审查的区别
时间:2024-11-01  来源:

  文/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西安分部 魏瑾

 

  专利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形式,在全球范围内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各国和地区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制定了相应的专利审查流程及标准。其中,英国和欧洲专利局(以下简称“欧专局”)是世界上最为知名的两个专利审批机构之一,它们各自制定的审查标准对申请人来说至关重要。然而,由于文化、政治等因素影响,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英国作为世界上最早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之一,其专利审查体系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特点。而欧洲专利局(EPO)则负责欧洲地区的专利审查工作,其审查标准和流程对欧洲各国乃至全球都具有重要影响。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对比分析英国专利审查与欧洲专利审查的区别。

 

  一、审查流程的区别

  1.英国专利审查流程

  英国专利审查流程主要包括受理及初步审查、检索、公开、实质审查等环节。申请人提交申请后,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会下发受理通知书,并进行初步审查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形式上的要求。随后,申请人需提交检索请求并缴纳检索费,UKIPO将检索已公开的现有技术以确定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在申请公开后,申请人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实质审查费用,实质审查主要关注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等方面。

  2.欧洲专利审查流程

  欧洲专利审查流程相对复杂,包括提出申请、形式审查、检索请求及检索报告的公布、公布专利申请、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实质性审查、授权或驳回等多个环节。申请人需以英、法、德三种官方语言之一向EPO提出申请,EPO将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检索现有技术以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需在检索报告公布后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指定具体成员国,EPO将对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并决定是否授权。

 

  二、审查标准的区别

  1.英国专利审查标准

  英国专利审查注重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如果未与现有技术进行对比,则主要依据产品或方法的图片或照片及其描述进行评估;对于发明专利,则需提供与现有技术的对比文件,并严格审查其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欧洲专利审查标准

  欧洲专利审查同样强调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然而,由于EPO负责整个欧洲地区的专利审查工作,其审查标准更加统一和严格。EPO在审查过程中会充分考虑现有技术的影响,并对发明的技术贡献进行全面评估。

  3.新颖性审查对比

  在新颖性方面,英国专利法要求发明必须具备绝对新颖性,即在全球范围内未曾被公开过。而欧专局则采取相对新颖性的原则,允许在特定时间内未被公众所知悉的情况下仍可获得专利授权。例如,《欧洲专利公约》第54条指出,“任何已出版物或者已经向公众展示的信息都不应被视为破坏新颖性的证据”。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同一项技术已经在其他地方公布,只要没有进入欧洲市场,则仍然有可能在该区域内取得专利权。此外,英国还规定了所谓的“宽限期”,即如果申请人自己在提交申请前一年内首次公开其发明,则不会损害新颖性。但这一规则在欧专局并不适用。

  4.创造性审查对比

  对于创造性的判断,英国有着较为宽松的标准。《英国专利法》中提到:“如果某项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非显而易见的进步,并能够解决一个实际问题,则认为它具有创造性。”相比之下,欧专局在评估创造性时更加注重技术方案是否属于“非显而易见”的改进。这意味着,只有当发明人提出了一种超出常规思路范围内的解决方案时才能满足条件。同时,欧专局还会考虑到相关领域专家的知识水平及其预期效果来进行综合评判。此外,在涉及软件专利时,英国倾向于将其视为一种数学方法而不予以保护,除非能够证明该程序可以产生某种物理变化或效果。但在欧洲,软件专利的保护范围更广,只要能实现技术功能即可。

  5.实用性审查对比

  英国专利法强调实用价值的重要性,要求所有申请都必须具备实际应用的可能性。换言之,发明必须能够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得到实施并且达到预期目标。与此不同的是,欧专局并未明确规定实用性标准,而是将注意力集中在新颖性和创造性上。不过,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生物医学领域),欧洲专利审查员也会考虑技术方案是否可行以及是否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等问题。

 

  三、专利类型与保护期限的区别

  1.英国专利类型与保护期限

  英国专利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20年,自授权之日起25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15年。

  2.欧洲专利类型与保护期限

  欧洲专利局颁发的专利为欧洲专利,其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欧洲专利并非在所有成员国自动生效,申请人需在授权后选择具体成员国并缴纳相关费用以使其在欧洲特定国家生效。

 

  四、加快审查机制的区别

  1.英国加快审查机制

  英国提供了多种加快审查途径,如合并检索和审查、优先检索与审查、提前公开和PPH请求等。这些机制有助于缩短专利审查周期,加速专利授权进程。

  2.欧洲加快审查机制

  欧洲专利局同样提供了加快审查服务,但具体机制可能因申请途径和具体情况而异。申请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加快审查方式以加速专利审查进程。

  综上所述,尽管英国与欧洲专利局在专利审查标准上存在一定共通之处,但由于历史背景、立法理念等方面原因,英国专利审查与欧洲专利审查在审查流程、审查标准、专利类型、保护期限以及加快审查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异。了解这些差异对于专利申请人而言至关重要,有助于其更好地制定专利申请策略、提高专利申请成功率并有效保护自身知识产权。未来,随着全球专利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两国专利审查制度的差异可能会进一步缩小或产生新的变化,值得持续关注和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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