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于2025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工业产权收费标准

2025-08-08

  越南财政部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第64/2025/TT-BTC号通知,规定了某些收费的费率和减免政策,其中包括工业产权收费,目的是支持公众和企业的发展。

  该通知规定,工业产权收费应当按照财政部于2016年11月14日发布的第263/2016/TT-BTC号通知中工业产权收费和收费表A部分规定费率的50%缴纳,费用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

263/2016/TT-BTC

费率(千越南盾)

64/2025/TT-BTC

费率(千越南盾)

A 工业产权费用

1 工业产权保护申请费

1.1

提交申请费(包括分案和转让)

150

75

1.2

要求延长通知期限的费用

120

60

2 颁发保护证书、颁发工业产权转让合同登记证书的费用

2.1

颁发保护证书的费用

120

60

 

—发明/实用新型的独权超项(两个及以上),从第2项独权起,针对每项独权另行缴纳

100

50

—外观设计超项(两个及以上),从第2项设计起,针对每项设计另行缴纳

100

50

2.2

颁发工业产权使用权转让合同登记证书的费用

120

60

3 维持、续展、终止和撤销工业产权证书的费用

3.1

维持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证书有效的费用(针对每个独立权利和设计)

100

50

3.2

滞纳金/逾期罚款(每迟交一个月)

维持/续展费用的10%

维持/续展费用的5%

3.3

终止/撤销保护证书的申请费

50

25

  请注意,第263/2016/TT-BTC号通知中其他部分的收费保持不变,故未列出。

  第64/2025/TT-BTC号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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