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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期 | 总第686期(2018.10.01-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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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之间可以通过DAS交换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

  自2017年9月22日,韩国外观设计法案修订以来,中国成为第一个满足该外观修订法案及其实施细则的国家。为进一步减轻申请人负担,提高专利审查效率,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韩国特许厅开展合作,于2018年7月20日起开通基于DAS2.0的中韩外观设计优先权文件电子交换服务。申请人可按照DAS2.0申请指南的要求自愿选择利用本服务,也可以按照传统方式自行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资料来源:中国知识产权局政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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