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佳代理立大自行车(句容)有限公司专利权维持有效

2008-12-16
  无效宣告请求人广州市赛德马电动科技有限公司,对专利权人为立大自行车(句容)有限公司的专利号为ZL200520144144.0,名称为“电动自行车车架”实用新型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集佳接受专利权人的委托,由专利代理人孙长龙代理专利权人进行了无效答辩并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口头审理;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了第1262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维持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全部有效,决定书决定要点是:若请求人提供的任一证据均未公开本专利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中的某一技术特征或给出相应技术启示,也没有证据显示上述区别为本领域公知技术,且该区别特征为其技术方案带来了有益的技术效果,则本专利权利要求所要保护的技术方案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集佳代理的一方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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